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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公开选调绿春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4:36     浏览量:593

为加强和推动绿春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需要的人才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从全县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调5名人员到绿春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农业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具有选调岗位应当具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均可报名);

3.乡镇人员服务年限需满五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4.具有选调岗位应具有的学历、专业、技能;

5.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公开选调绿春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基层服务年限未满或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的服务年限未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理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方式

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1)《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公开选调绿春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2)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3)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其他表彰奖励等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于2022年11月7日至8日由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参加选调人员,符合参加选调人员由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通知。

(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本次面试主要以问答形式为主,侧重测试应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报考岗位的认识等。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待通知。面试地点届时详见准考证。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因特殊情况,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1:1比例开考),面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考察及初步人选确定和公示

1.考察: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事业人员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考察分值按经历业绩评价折算,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均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1:2比例确定人选(因特殊情况,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1:1比例确定)。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初步人选确定:初步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划定。分值为:面试成绩占60%、考察成绩占40%。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并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

3.公示。初步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初步人选在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调动人选。对初步人选在公示期内反映有异议的,经查实反映属实的,取消初步人选资格,从该岗位或其他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未进行考察的,从考察工作按程序依次推进。

严禁报名人员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确定人选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和职称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办理调动

拟调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农科局与县人社局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对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称聘评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本公告由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公开选调茶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4221311(绿春县农科局办公室)。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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