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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2023年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乡村振兴专干招(补)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22:37     浏览量:1333
为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大学生(社区)科技专干、乡村振兴专干全覆盖,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48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的通知》(藏组发〔2020〕213号)有关规定要求,经林芝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乡村振兴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招聘对象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ABC类人员。
二、招聘类别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69人(其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35人、乡村振兴专干34人)。招聘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单位提出的专业等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林芝市2022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乡村振兴专干职位计划表》(附件1);
4.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在职乡村振兴专干、村(居)科技专干、村(居)农业农村工作专员、村(居)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前述几类人员;
4.被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录用(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后未报到、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
5.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林芝市青年路3号)联系电话:0894-5888775/5834339,邮箱:lzgxzx@126.com、gxzx5888775@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2023年2月1日;
(三)报名要求。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zhi.gov.cn/rsj/index.shtml)、林芝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xzlzrs)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林芝市2022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乡村振兴专干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报送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西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成绩》;
2.为确保专业对口、人岗相适,此次招聘所有岗位仅限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ABC类人员报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成绩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确定笔试合格人员。不再单独组织2023年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乡村振兴专干招(补)聘考试工作。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政审
须填写《林芝市2022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乡村振兴专干政审表》(附件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对考生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补录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由于岗位无人报名和考生放弃等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九、确定拟招聘人员
林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zhi.gov.cn/rsj/index.shtml)“林芝人社”“先锋林芝”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特别强调: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聘用待遇
   (一)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待遇
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①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②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险。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晋升机制。在村(居)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村(居)“两委”班子。任村(居)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5年,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6.其他待遇。
①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②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
③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在村(居)连续工作不满3年,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不加分且在村(居)工作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④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⑤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⑥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领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参与产业发展,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以下就业创业补贴和奖励补贴。
1.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创办企业吸纳就业的,按照自治区现行政策给予资金支持或奖励。
2.对新创办企业等促进产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给予奖励支持。
①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资金入股当地科技型企业技术参股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年内营业额达到20万元以上,入股参股收益达到纯利润的10%以上的,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
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其服务村(居)内的各类经济体实现线上销售额2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5%给予奖励,单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每带动农牧民开设1家网店并实现创收1万元以上的,给予500元一次性奖励,每培养1名“网红”并实现带货10万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
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利用科技手段,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普及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内带动当地农牧民增收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增收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次奖励最高不超过8万元。
3.对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村级企业等成功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和奖励外,给予每月200元专项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二)乡村振兴专干待遇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通知》(藏组发〔2019〕214号)、《关于印发<关于对乡村振兴专干、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四类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具体聘用待遇如下:
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①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②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婚假待遇。结婚的给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时间)。
6.产假及护理假待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职务等级工资、不发放当年绩效考核奖励、通讯补助。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
7.晋升机制。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满5年,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8.其他待遇。①试用期满后(试用期3个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社区)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②在边境地区村(社区)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③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社区)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④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⑤根据村(社区)安排,创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林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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