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湖南
新宁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20:52     浏览量:630

因工作需要,经报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乡村振兴局同意,新宁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宁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拟从全县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试用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新宁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技岗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二)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四)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的应任现职务满1年;

(五)身体健康,能达到所报考岗位的具体工作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立案未结案的;

(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选聘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察、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如因报名人数少,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新宁县乡村振兴局4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0739-4835108。

4.报名审查资料:

根据岗位专业设置,报名者需携带《新宁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从网上自行下载)、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3张(附电子版)及本人所在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凡教育、卫生系统报考人员,需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签字,方可报名。

5.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本次选聘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乡村振兴相关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综合试卷。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各岗位的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均为3:1。因考生自行放弃面试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能递补一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四)成绩排名

报考考生按岗位设置、分类排序。即同一报考岗位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进入下一个环节,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成绩和学历都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报考资格复查。二是查阅本人档案,核实年龄、学历、身份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三是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县乡村振兴局和县人社局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聘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1次。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七)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在新宁县乡村振兴局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由新宁县乡村振兴局考核选聘对象的综合能力、工作表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参考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控责任,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报考资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由新宁县乡村振兴局、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新宁县乡村振兴局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