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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18:34     浏览量:853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川组通〔2020〕13号)和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切实做好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考试信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的“招考录用”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1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2017年7月3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在泸州市江阳区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含2年),且经泸州市江阳区西部计划项目办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最后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工作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2.报名地点

共青团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电话:0830-3123772,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1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审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人、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共青团泸州市江阳区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6.岗位调整

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关岗位取消公告将于2023年4月4日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公布。

(二)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报名人数不足5:1或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体检和聘用对象。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参加考察人选。

考察由共青团泸州市江阳区委和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直接考核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共青团泸州市江阳区委、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7720830-3123622

监督电话:0830-31238110830-3162071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州市江阳区委员会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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