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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街道第五次经济普查专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9:07     浏览量:1011

为切实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鹿山街道现计划招聘五经普专员,作为街道第五次经济普查指导员。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用工4名,招聘岗位为五经普专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男性工作人员2名、女性工作人员2名,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有驾驶执照考虑优先录用。

1.富阳户籍,熟悉普查区情况,鹿山人优先。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等,能坚持工作。

3.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3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8日期间出生),有四经普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一定的经济、财务、统计以及电脑操作知识,相关专业毕业优先考虑,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下同)独立开展工作。

5.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6.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

7.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及其他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

3.占用集体资产或拖欠集体资金且拒不整改的,或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

4.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5.违反村镇规划,且拒不整改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6.鼓动或带头参与集体上访、无理上访,阻扰党政机关或村级组织正常工作的;

7.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民主、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上午8:15-11:30,下午1:30-4:45);

2.报名地点:鹿山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B座10楼1006室),联系人:何佳玲,联系电话:0571-63485269。

3.报名方式: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驾驶证的同步携带驾驶证。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审查通过的现场填写《2023年鹿山街道经普专员招聘报名表》。

(二)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通知考试。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报名人员达不到岗位1:3要求,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政审和体检

应聘者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名单。

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四)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工作日五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五)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富阳区统计局、鹿山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普查工作纪律、普查方案、PAD操作、普查软件及普查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经普专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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