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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6:14     浏览量:469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和条件

工作人员5名,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考试机构“三项人员”考务相关工作。

1.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至2006年1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矿山、危化、中文、财务等专业者优先。

二、岗位性质

非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河池市本地人或是长期在本地工作、生活的人员;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及其他可以证明工作能力的材料发至邮箱:hcyjj2283660@163.com。咨询电话:0778-2280998。

(二)审查和面试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前对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验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由河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考察组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四)试用和聘用。

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党委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者原来有工作的,需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应聘者负责。

五、薪酬待遇

(一)本科学历2800元/月,大专及以下学历2600元/月。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年终奖由局党委班子研究另行决定。

(二)享受周末双休、带薪休假等有关待遇;差旅补助等待遇按河池市统一规定执行;休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四)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相关制度,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电话:0778-2280998。

附件: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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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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