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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15:33     浏览量:1789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优秀人才建设大安,发展大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大安市委、大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大安市住建局基层事业单位市政工程管理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两家事业单位此次共选聘3人,具体选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大安市住建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省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财政全额开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本岗位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3.具有3-5年工作经历;

4.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1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达到50周岁的需要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21年11月5日仍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未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回避情形

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不得报考。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8:30——11月19日17:00。

(二)报名地点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育才西路2号原水务集团五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携带材料如下:一是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大安市住建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打印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本人签字。二是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中粘贴照片不算在内)。

(四)资格审查

大安市住建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确认贯穿选调工作始终。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9日8:30——12月3日17:00在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育才西路2号原水务集团五楼510室)领取。如果外地报考人员不方便来回领取可提供详细邮寄地址,我们以快递方式发放。准考证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公告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报名流程,如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选聘资格。同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

此次考试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视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通过面试确定人选。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笔试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100道题,每题1分。笔试范围参考《大安市住建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12月4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是12月11日,具体面试地点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3.总成绩计算,此次选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 优先聘用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本次选聘考试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如疫情形势严峻,笔试、面试时间将向后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21年12月5日http://www.daan.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大安市住建局统一组织,在本市综合性医院进行,相关费用由住建局承担。需要复检的,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白城市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大安市住建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对选聘人员遵纪守法、德、能、勤、绩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选调人员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选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选聘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对有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流动人员程序办理手续,予以正式聘用。

八、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6-5233903

九、信息发布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daan.gov.cn)

选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十、疫情防控

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报名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高风险地区报名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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