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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关于开展五级普通管理岗位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12:50     浏览量:518

根据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开展五级普通管理岗位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五级普通管理岗位2个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且不存在上述文件所规定的影响提拔使用的情形。

在积极服务学校建设发展中,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勇挑重担,贡献突出,受到干部群众一贯好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扶贫振兴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敬业奉献,赢得干部群众普遍认可;在学校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发挥重要作用,表现突出。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含)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学校正式在编人员且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

以上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中,时间统计截至2022年10月15日。

三、选拔方式

本次选拔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进行。

四、选拔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填写《普通管理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查汇总,于10月15日12: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给党委组织部庄云飞。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述职演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述职演讲,评委打分推荐。述职的主要内容为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尤其是近几年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包括政治表现、工作措施、取得成效、获得荣誉等。

4.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后续任用程序。

五、时间安排

10月15日12:00前完成报名。

10月15日起,开始资格审查、述职演讲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命等程序。

在此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时间作相应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纪律和监督

根据中纪委和中组部关于认真整治选人用人工作不正之风的要求,学校将加强本次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

举报电话:56861886

七、本次选拔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2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普通管理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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