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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小学面向全国(大连市以外)选聘事业编制优秀在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5:24     浏览量:885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是国家首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辽宁省首批“基础教育强区”,先后获得全国阳光体育先进区、全国班主任专业化实验区、全国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辽宁省首届科研兴教十强县(区)等荣誉称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拟面向全国(大连市以外)选聘事业编制优秀在职教师多名!

一、选聘岗位

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等公办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全国(大连市以外)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优秀在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45周岁,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2.具有省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42周岁,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具有市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40周岁,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4.具有县区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35周岁,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上述条件中的年龄、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以具体选聘公告要求为准。

三、相关待遇

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完成者(完成人)前3名”: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领军人才,认定后享受260万元安家费,享受就诊“绿色通道”、父母和配偶参照人才本人享受同等服务待遇,享受特诊医疗待遇和免费健康体检,配备联系医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自主择校一次、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完成者(完成人)第4—6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高端人才,认定后享受120万元安家费,享受就诊“绿色通道”,享受特诊医疗待遇和免费健康体检,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自主择校一次、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完成者(完成人)前3名”“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专家型校长(园长)”“省‘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项目主持人”: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青年才俊,认定后享受30万元安家费,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4.对新引进的名师、名校长,在享受大连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中山区将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四、其他事项

1.选聘工作长期有效,有意向者可电话咨询:0411-82318103,并将简历(见附件)发至邮箱zszpyey@163.com。

2.选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学科岗位等情况,结合中山区教育系统年度选聘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开展选聘工作。

3.请应聘人员确保投递简历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选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具体选聘工作程序和要求将另发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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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区情介绍

2、应聘教师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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