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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7:28     浏览量:737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上报我院获批的《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我院公开选聘“院长特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及范围

选聘岗位名称:院长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1个。

选聘范围: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在编职工。

二、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目标

(一)岗位职责

全面组织高水平中医医院实施:

1.协助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名老中医传承项目任务。

2.协助完成中医药临床循证项目任务。

3.协助完成中药新药和制剂研发项目任务。

4.协助完成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建设、近视防治中心和老年眼病防治中心建设任务。

5.协助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人才培养任务。

6.协助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项目预算执行任务。

(二)聘期考核目标

1.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临床科研项目任务。

(1)2023年度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立项及设备购买,预算执行。

(2)2024年度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项目建设任务按期执行,中期考核及经费执行。

(3)2025年度分批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项目的结题及评价,推动产出成果并进行成果转化。

2.完成高水平中医医院预算执行任务。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含)以上。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获批主持国家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无医疗事故,无违背科研诚信、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ykyyrsc@163.com,纸质版交至组织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5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综合评议

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由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二分之一的竞聘人通过面试。

六、组织考察

眼科医院组织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交党委会议审定后组织考察,名单在医院公告栏公布,同时发布于眼科医院官方网站。

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及所在科室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医院领导班子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经医院党委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2年,每年考核,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协议。

(二)特聘助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列席院务会,协助院领导负责专项工作或任务。受聘人员原有待遇保持不变。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由医院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以聘任协议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期满考核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

考核合格者根据重点专项工作和任务需要可以续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与干部选任工作衔接。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聘任协议: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违背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4.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5.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6.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十、纪律要求

1.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2.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纪检监督电话: 68688877-5558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68688877-5553

附件: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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